疏散通道是“生命通道”,切莫占用

附件5

黑龙江省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(基础类)

作品标题

《疏散通道是“生命通道”,切莫占用》

参评项目

电视评论

作者

(主创人员)

刘刚 腾占有

编辑

张国辉 周莹

原创单位

佳木斯广播电视台

刊播日期

2023713

发布端/账号/

媒体名称

 

刊播版面

版次/栏目/平台

新闻综合频道《行风在线》

作品字数

(时长)

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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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作

编品

过简

程介

 

《行风在线》栏目组接到杏林湾小区业主刘先生的投诉,反映两户邻居加装了门外门,占据了公共空间,遮挡了消防设施与管道井、弱电箱等公用设施。刘先生与邻居沟通无果后又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,均没有解决。记者前去了解情况,与小区所属“爱心家园”物业公司经理沟通,后续了解到:前进区物业办已下发整改通知单,区物业办、派出所、城管局、消防大队多部门联合,曾到现场办公,都未解决。虽已确定加门业主违法,但却没有法律依据执法。另据了解,楼道空间被占,堆积杂物加装门的现象常见,要想根本解决问题,一方面需要加强居民的安全意识,另一方面应打开执法“真空”,加强相关法规的完善,执行有力。而不是建议居民“诉讼解决”。

 

节目播出后,该问题焦点成为了观众热议的话题:究竟楼道空间的公摊面积可不可以被私自利用,门外物的所有权涉不涉及《物权法》,是遗失还是丢失;遮挡了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究竟由哪个部门来执法?报道中涉及的问题被点击转载。迫于舆论压力,涉事刘先生的其中一户邻居自行将加装门拆除,另一户邻居在外地,也承诺待自己返回住所后自行拆除。

 

初推

评荐

评理

语由

 

一、紧贴社会热点问题,直击现场,深度挖掘事件背后的真相。

二、特点鲜明,文笔犀利,引发思考。

三、“打开生命通道”是现下亟待提升安全意识的强烈警示,通过该篇评论报道,引起社会关注,执法守法双管齐下,防患于未然。

 

推荐单位(媒体)意见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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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   

报送单位(党委宣传部)意见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签名:

(加盖单位公章)
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2024   

 

责  编:崔 新

审  核:孙金莹

统  筹:陶 毅

监  制:张宏伟

来  源:本 台